發布時間:2016-03-10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常州市“十三五”科技發展規劃,加快推進常州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現啟動2016年常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的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南類別
2016年常州市科技計劃重點圍繞“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建設高水平創新型園區、培育高成長性創新型企業、發展高附加值創新型產業集群,鼓勵科技合作、集聚科技人才、促進科技惠民、強化知識產權護航,設立相關科技計劃類別:
1.重點研發計劃。聚焦重大任務,遵循研發和創新活動的規律和特點,開展相關研究開發工作,設立重點研發計劃,具體包含應用基礎研究、科技支撐(工業、農業、社會發展)、產學研合作、國際科技合作、軟科學研究5類子計劃。
2.科技成果轉化計劃。圍繞我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產業高端發展的需求,面向省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的培育,轉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設立科技成果轉化計劃,具體包含科技成果轉化培育1個子計劃。
3.科技眾創計劃。圍繞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升孵化器服務能力、探索新型孵化器建設,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和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打造經濟發展“新引擎”,設立科技眾創計劃,具體包含科技創業平臺建設、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和杰出人才云計劃3類子計劃。
4.科技基礎設施計劃。以提高科技持續創新能力為目標,建設高技術重點實驗室;以加快技術轉移和公共服務為目標,建設公共技術服務平臺;以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目標,建設企業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企業研發機構;整合形成科技基礎設施計劃。
5.科技服務業計劃。引進、建設和提升從事研究開發、技術轉移、科技金融、知識產權、科技咨詢等科技服務機構,積極培育科技服務業新興業態,設立科技服務業計劃,具體包含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知識產權2類子計劃。
二、申報基本條件
(一)申報單位條件
1.申報單位應為常州市行政區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溧陽市的單位可申報“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科技成果轉化培育”等指導性計劃);
2.申報單位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具備完成項目所必需的人才、裝備和產業化條件,具備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礎,能為完成項目任務提供必要的自籌資金;
3.同一企業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項市科技計劃項目(科技基礎設施及知識產權類除外)。
(二)項目負責人條件
1.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職業道德和實施項目所需的組織與管理協調能力,并具有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大學以上學歷;
2.項目負責人應是項目第一承擔單位的正式在職人員,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齡前完成所申報的項目;
3.同一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項市科技計劃項目。
(三)申報項目條件
1.申報項目必須符合指南方向。實施方案必須科學合理,實施內容明確,技術路線成熟,預期目標具體,經費預算合理,便于過程管理與考核;
2.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第一承擔單位必須為項目建設與運行的主體,鼓勵產學研合作聯合申報;
3.研發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不得在各類科技計劃中重復申報。
(四)優先支持類
1.優先支持“科技西進”類的項目。鼓勵市區的企業與金壇、溧陽的企業開展項目合作,鼓勵在常高校、科研院所及機構與金壇、溧陽的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鼓勵市區的企業到金壇、溧陽建設產業化基地,申報該類項目須有正式的合作協議作為附件;
2.能為完成項目任務提供充足的自籌資金。
(五)限制申報類
1.有應結未結市級以上科技計劃項目或未填報2015年在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執行情況表的項目承擔單位,該單位本年度不能新申報;
2.上年度以來有總結結題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企業單位,該項目負責人或企業單位本年度不能新申報;上兩年度以來有終止、撤消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或企業單位,該項目負責人或企業單位本年度不能新申報;
3.項目負責人有在研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的,該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能新申報;企業有2項及以上在研市級項目的,該企業本年度不能新申報;
4. 上年度項目負責人有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情況,該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能申報;上年度項目申報單位有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情況,該單位本年度不能申報;
5.已經獲國家、省、市科技計劃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六)其他有關事項
1.申報單位應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可靠,嚴禁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取消立項資格,該單位兩年內不能新申報市科技計劃項目,同時不推薦申報國家和省科技計劃項目。
2.全面推行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并將科技信用情況納入統一的信用管理平臺。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方式
采取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相結合的方式。通過常州市技術創新網(www.czstb.gov.cn)科技服務平臺的企事業單位入口,或通過常州市政府支持企業發展項目管理系統(http://qyfz.czfb.gov.cn)首頁下方的“2016年常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鏈接直接進入企事業用戶平臺,登錄后填寫并上傳材料。新用戶注冊后需由市科技局審核通過方可登錄。項目申報系統3月25日左右開放。
(二)材料要求
1.項目信息表,任務書摘要、可研摘要或實施情況報告摘要,項目負責人基本信息表和企業科技發展報告(在科技服務平臺中在線填寫);
2.設計任務書(或項目申報書、可研報告、實施情況報告,格式請到市科技服務平臺下載)、財務報表、其他與項目相關的附件材料(上傳到科技服務平臺中)(材料清單見附件1);
3.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每個法人單位需提供一份原件及項目清單,不要和申報材料裝訂在一起);
4.申報項目需經主管部門網上審核通過后在科技服務平臺中生成并打印帶水印的書面材料。要確保書面材料與網上材料的一致性。
(三)申報推薦
1.項目申報采用限額制(具體限額數量見附件2),請各主管部門、相關單位嚴格按照限額數量組織,突出重點,嚴格審核,把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項目申報關。
2.常州大學、江蘇理工學院、河海大學常州校區、常州工學院直接申報至市科技局。市屬單位分別由各主管部門推薦,其余單位按屬地化管理,分別由各轄市區科技局負責推薦。市科教城、常州經開區、武進國家高新區、省西太湖高新區的項目由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門與武進區科技局會商后再推薦至市科技局。
(四)材料報送
1.2016年常州市科技計劃采用指南集中發布、分批受理的形式,各類計劃的具體申報截止時間見附件3,逾期不予受理。
2.書面材料一律用A4紙打印,左側裝訂,經主管部門審核簽章后上報一式一份。書面申報材料由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后統一上報常州市科技信息中心(常州市廣化街1號金谷大廈9樓910室)。產學研合作項目材料一式四份報送至市“天天5.18”科技服務平臺(科教城創研港2號A座1樓)。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常州市科技信息中心
聯系電話:88101380 88105072 88119160
附件:1.2016年常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材料清單
2.2016年常州市科技計劃項目限額申報數分配表
3.2016年常州市科技計劃申報截止時間
4.2016年常州市重點研發計劃(應用基礎研究)項目申報指南
5.2016年常州市重點研發計劃(工業科技支撐)項目申報指南
6.2016年常州市重點研發計劃(農業科技支撐)項目申報指南
7.2016年常州市重點研發計劃(社會發展科技支撐)項目申報指南
8.2016年常州市重點研發計劃(產學研合作)項目申報指南
9.2016年常州市重點研發計劃(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申報指南
10.2016年常州市科技成果轉化培育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11.2016年常州市科技眾創計劃(科技創業平臺)項目申報指南
12.2016年常州市科技眾創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13.2016年常州市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14.2016年常州市科技服務業計劃(科技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15.2016年常州市知識產權計劃項目申報指南
16.2016年常州市重點研發計劃(軟科學研究)項目申報指南
常州市科學技術局 常州市財政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