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轄市區科技局:
為深入推進“三位一體”工業經濟轉型升級戰略,加大“十百千”創新型企業培育力度,提升自主創新能力,進一步突出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現就組織推薦2016年常州市科技型上市培育企業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有明確上市意向的科技型企業。
2.有意向轉板上市的新三板掛牌企業。
二、申報條件
1.企業在常州市內注冊并納稅,且持續經營3年以上。企業經營狀況和成長性良好,主要產品(服務)屬高新技術領域范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產品生產過程節能環保。
2.企業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近三年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不低于5%,建有企業研發機構,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水平達國內先進水平以上,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3.企業有明確的上市意向,已制訂詳細的上市工作計劃,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
4.重點推薦我市重點發展的十大產業鏈內骨干企業,屬于國家或省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民營科技型企業,省、市科技成果轉化專項資金、重點研發計劃、中小企業創新資金等科技計劃資助的企業。
5.重點推薦已與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簽訂合作協議進入實際運作或已處于上市輔導、股份制改造等階段的企業。
6.優先推薦上市籌備情況已報市政府主管部門備案并列入上市后備的企業。
三、有關要求
1.各轄市區科技局負責轄區內培育企業的組織推薦工作。對地方推薦申報培育的企業,本著企業自愿的原則,由企業據實填報《常州市科技型上市培育企業基本情況表》(見附件1)和《常州市科技型上市培育企業信息匯總表(推薦)》(見附件2)的內容。
2.各轄市區科技局統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和匯總,在征求轄市區政府分管領導的意見后,在匯總表上加蓋單位公章。請將各項材料紙質一式一份(含電子版)于2015年1月28日(周四)下班前報送至常州市科技局。
3.各轄市區應對照條件加強對科技型上市培育企業的推薦,以下三類企業應作為常州市科技型上市培育企業的重點推薦對象,組織企業認真填報相關材料:(1)省科技型上市后備庫企業;(2)在市及區政府確定的上市(掛牌)后備企業中的科技型企業;(3)“新三板”掛牌的科技型企業。
聯 系 人:常州市科技局高新處 倪新宇
聯系電話:85681522
附件:1. 常州市科技型上市培育企業基本情況表
2. 常州市科技型上市培育企業信息匯總表(推薦)
常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