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16年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資質(以下稱資質)的申報受理工作,經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工作辦公室(以下稱電子聯合會資質辦)研究,現就2016年資質申報的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受理批次
(一)新申報
一級資質受理1批新申報,二級資質受理2批新申報,三級和四級資質共受理4批新申報。新申報各批次申報材料提交日期見附件1。
(二)到期換證各批次申報材料提交日期見附件2。
二、評審依據
(一)《關于發布<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評定條件(暫行)>的通知》 (中電聯字〔2015〕2號)。
(二)如申報資質企業經過登記的項目管理人員數量不足,僅以下企業可用聘用的相應等級的項目管理人員補充:
1. 2016年7月31日前到期的一級、二級、三級、四級資質換證企業;
2. 2016年第1批和第2批新申報三級資質的企業。
評審機構在資質評審中,應對企業申報的已聘用項目管理人員是否符合《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項目管理人員登記管理辦法(暫行)》中相應等級的聘用條件進行確認。該部分企業聘用的項目管理人員,自現場評審之日起,應在6個月內完成項目管理人員登記。
三、申報表格
新申報企業應填寫《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申報表(一級、二級、三級、四級)》(V1.0版),換證申報企業應填寫《信息系統集成資質換證申報表(一級、二級、三級、四級)》(V1.0版)。
申報企業可登錄中電聯資質辦工作網站(www.ceecm.gov.cn)或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工作網站(www. citif.org.cn)下載相關表格。相關申報表填寫的具體要求詳見申報表填表須知和填表說明。
四、工作要求
(一)申報企業須按照規定的申報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安排好資質申報進度,與評審機構充分溝通,做好資質申報前期準備工作,確保按時提交真實完整的申報材料。電子聯合會資質辦將按照規定的提交截止日期受理申報材料。
(二)申報材料中要求提供的近三年數據,應為2013年至2015年三年的相關數據(不含2016年第1批新申報三級、四級資質的企業,以及2016年5月31日前到期申請換證的三級、四級資質企業)。
(三)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資質(含換證)的企業,如登記的項目管理人員未達到評定條件要求數量,應在2016年6月底前內完成項目管理人員登記。
(四)評審機構須嚴格按照資質評審規范和評審機構管理體系文件,進行文件評審和現場評審,保證評審工作的公平和公正。
(五)中國電子工業標準化研究院認證中心作為見證評審實施單位,須對中國軟件評測中心和賽寶認證中心兩家評審機構承擔的一級、二級資質的新申報、換證現場評審活動實施見證評審。
(六)申報企業如對評審機構出具的評審報告持有異議,可向電子聯合會資質辦提出投訴,由電子聯合會資質辦進行處理。如對電子聯合會資質辦的處理結論持有異議,可將相關情況向資質認定工作指導和監管部門——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司反映。
電子聯合會資質辦工作聯系方式:
北京市海淀區萬壽路27號院8號樓1417—1419室(郵政編碼:100846)
聯系電話:010-68208063/68208064
傳真電話:010-68218535
工作郵箱:[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楊軍、郝同森
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
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工作辦公室
2015年12月7日
抄報:中國電子信息行業聯合會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工作委員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軟件服務業司 |
中國電子行業聯合會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工作辦公室 2015年12月7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