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北各市、縣(市)發展改革委(發展改革局):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蘇北創業領軍人才獎勵實施辦法》(蘇政辦發〔2012〕176號,內容見江蘇省發展改革網江蘇蘇北發展專題專欄)文件精神,2015年度蘇北創業領軍人才獎開始申報。為切實做好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面向省內外,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成效顯著、群眾公認、示范帶動”的原則,通過實施蘇北地區創業領軍人才獎勵,以鼓勵更多的創業領軍人才到蘇北地區投資興業,加快蘇北全面小康建設進程。
二、獎勵重點
重點支持省十大戰略性新興產業(即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術和新醫藥、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和軟件、物聯網和云計算、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智能電網和海洋工程裝備)、《江蘇省蘇北地區工業發展綱要(2013-2017年)》明確的三條主線(即先進制造業、臨港產業、特色產業)以及蘇北各市縣(市)主導產業、特色產業、教育衛生事業等領域投資創辦的企業,所創企業已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對當地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領軍人才。
三、申報方式
由相關企業負責申報蘇北創業領軍人才獎,申請人填寫申報書(見附件),經蘇北5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技部門初審后,統一報送省蘇北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
四、有關要求
1、廣泛宣傳發動。各地要通過當地官方網站等媒體,明確有關申報工作事項,宣傳蘇北創業領軍人才獎評選的重要意義,介紹創業領軍人才的先進典型,擴大評選工作的影響力和參與范圍,在當地營造濃厚的創業氛圍。
2、不重復申報獎勵。己獲得過本獎項以及江蘇創新創業人才獎、江蘇服務業專業人才特別貢獻獎等省級以上人才專項獎勵的人才,不得重復申報。
3、認真準備申報材料。申請人如實填寫申報書,各市發展改革部門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科技部門負責本市候選人的推薦工作,對轄區內的候選人進行初審,由各市發改、人社、科技部門加蓋公章,報送省蘇北辦。各市根據行政區劃及實際情況,原則上推薦申報人不超過10個,每個縣(市)不超過1個。申報材料一式8份。
4、按規定時限申報。申報截止時間為2015年12月底。
聯系人:張亞超 025—83392550(兼傳真)/18652995200
附件:蘇北創業領軍人才獎勵申報書
蘇北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
2015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