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聯節函〔2015〕30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財政、商務、科技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循環經濟促進法》、《清潔生產促進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探索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科技部制定了《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工作方案》(以下簡稱《試點方案》),組織開展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試點工作。
請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商同級財政、商務、科技主管部門,按照《試點方案》要求,組織提出試點單位推薦名單,并于2015年7月30日前將推薦名單和申報材料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附件: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工作方案
工業和信息化部 財政部 商務部 科技部 2015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