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工信廳科函〔2015〕3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國質量協會,有關行業協會,有關單位: 為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做好2015年工業質量品牌建設工作的通知》(工信部科函〔2015〕115號)要求,提升工業企業品牌競爭力,現將2015年工業企業品牌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開展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
(一)確定試點企業名單
在企業自愿基礎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以下簡稱組織單位)應積極組織本地區、本行業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試點工作,指導申報企業填寫《2015年工業品牌培育試點企業登記表》(附件1),按照《工業品牌培育試點企業要求》(附件2)確定本地區、本行業2015年品牌培育試點企業名單,并于5月22日前將名單及試點企業登記表(紙質版和電子版)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材料由工業品牌培育專家組辦公室代收)。
(二)開展品牌培育活動
組織單位應鼓勵企業積極參與全國性工業品牌培育活動,并結合自身特點開展地區性或行業性培訓交流活動。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通過工業品牌培育專家組、中國工業產品質量網 (www.quality.org.cn)和微信公眾號(gxbpppy)等多種渠道提供專業指導信息,支持地方和行業開展品牌診斷活動,交流推廣品牌培育典型經驗。
(三)評價品牌管理體系有效運行情況
組織單位應根據《工業企業品牌培育能力評價細則》、《品牌培育管理體系 評價指南》及《工業品牌培育試點企業要求》,組織專家對企業提交的品牌管理體系文件、自我評價報告等資料開展規范性和有效性評價,確定本地區、本行業品牌管理體系有效運行企業名單。
二、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評審
組織單位應從本地區、本行業品牌管理體系有效運行企業名單中擇優推薦“全國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并于11月10日前將有效運行企業名單、示范企業推薦名單及典型經驗案例等相關資料郵寄至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材料由工業品牌培育專家組辦公室代收)。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將于11月底組織專家進行品牌培育示范企業評審,根據專家評審結果并征求有關部門和行業協會意見后,確定全國工業品牌培育示范企業名單,公告發布并宣傳推廣典型經驗。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長效機制。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將組織編制品牌管理體系國家標準,制定示范企業、區域品牌評定管理辦法,建立品牌培育工作長效機制。
(二)加強工作策劃。組織單位要結合地區或行業特點,制定工作計劃、完善工作機制,以試點企業為骨干,帶動廣大企業開展品牌培育工作,持續提升品牌管理能力。
(三)做好宣傳推廣。組織單位要利用報刊、網絡等多種形式,積極宣傳擴大品牌培育工作的社會影響,營造關注、重視品牌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加強合作和扶持。組織單位要加強交流溝通,相互學習借鑒工作經驗。各地方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將品牌培育工作與地區經濟發展有機結合,積極爭取地方人民政府支持。
聯系方式: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聯系人:曹金龍 電話:010-68205252
工業品牌培育專家組(辦公室掛靠中國航空綜合技術研究所) 聯系人:徐冉然 010-84380503 13701020303 孟 鵬 010-84380496 13720055372 傳真:010-84380507 品牌培育專用郵箱:pinpai@miit.gov.cn 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京順路7號工業品牌培育專家組辦公室(郵編:100028)
附件:1.2015年工業品牌培育試點企業登記表 2.工業品牌培育試點企業要求
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司 2015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