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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站式”創新創業資源公共服務平臺
信息來源: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發布時間:2022-2-16
各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為貫徹落實《關于印發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推進新時代人才工作十大專項行動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1號)要求,進一步加強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載體建設,打造特色鮮明、優勢突出、成效顯著的海外高層次人才集聚區和重點發展產業集群,我廳將組織開展江蘇省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園和創新創業示范基地(以下簡稱“省級留創園”和“省級留創示范基地”)建設工作。現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條件
(二)省級留創示范基地。申報省級留創示范基地須具備以下條件:獲批省級留創園并掛有標牌;有完備的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支持政策以及專門的服務機構和不少于5人的專職管理服務人員、綜合服務專業精準高效;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專門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20000㎡;留學回國人員集聚度和留學回國人員創業企業孵化成功率高,重點主導發展產業集聚效應較為顯著,大力帶動當地經濟發展。
已獲建省級留創園、省級留創示范基地的園區不得再次申報同一項目。
為進一步推動我省數字經濟創新發展,今年的省級留創園和留創示范基地建設優先向數字經濟產業相關園區傾斜。
二、申報程序和材料
(一)申報程序。申報省級留創園的,經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由園區所在設區市或縣(市)人民政府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提出申請。申報省級留創示范基地的,由園區所在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并上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申報材料。申報省級留創園須提供:設區市或縣(市)人民政府提請設立省級留創園的函;《江蘇省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園申報表》;獲批市級留創園的證明材料;體現園區建設成效(主要是留學回國人員及其創領辦企業集聚情況)的證明材料。申報省級留創示范基地須提供:設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推薦函;《江蘇省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申報表》;申請省級財政資金支持信用承諾書;體現園區建設成效(主要是留學回國人員及其創領辦企業集聚情況)的證明材料。
三、擬建數量和遴選方式
(一)擬建數量。今年擬新建5家省級留創園、6家省級留創示范基地。對新建的省級留創示范基地,給予每家100萬元的一次性資金資助。
(二)遴選方式。采取實地考察和評估評審相結合的辦法,選出擬新建的省級留創園和擬資助的省級留創示范基地,并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予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發文公布。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省級留創園和省級留創示范基地的建立,對于新形勢下吸納更多海外留學人才,充分發揮留學人才作用,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高度重視省級留創園和省級留創示范基地建設工作,以“建一流平臺、聚一流人才、出一流成果”為目標,吸引更多留學回國人員來蘇創業。
(二)抓好組織實施。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認真做好今年新建省級留創園和省級留創示范基地的宣傳發動及推薦工作,指導當地符合條件的園區積極申報,并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確保各項數據詳盡真實。
(三)按時報送材料。請各地于2022年3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申報表一式兩份、附件材料1份,與電子版一并報送)報送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紙質材料請按要求加蓋單位公章,《江蘇省留學回國人員創新創業園(創新創業示范基地)申報表》請用A4紙單獨裝訂,材料袋封面請注明申報類別。相關表格以及信用承諾書可從江蘇人才信息港(www.jsrcxxg.com)“公示公告”下載。
聯系人:
鄭瑜;聯系電話:025-83236098;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4號京西大樓309室;
郵箱:1206991028@qq.com。
附件: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