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常州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龍城英才計劃”第十八批領軍型創業人才引進公告
日期:2021年10月28日
信息來源:常州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發布時間:2021-10-26
為貫徹落實《中共常州市委 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常發〔2021〕1號)、《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常辦發〔2021〕1號),深入實施創新驅動和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開拓視野,加快引進、集聚海內外高層次創新創業領軍人才,根據《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在十大領域打造“龍城英才計劃”升級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常辦發〔2020〕27號)、《關于加快“龍城英才計劃”領軍人才創業企業引進和培育的實施辦法》(常人社發〔2020〕130號)和《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龍城英才計劃”頂尖人才引進培育實施辦法〉的通知》(常人才〔2020〕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實施“龍城英才計劃”第十八批領軍型創業人才引進工作?,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資助對象為新引進的市外(含駐常高校)領軍人才在常州創辦、領辦的企業,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創業企業擁有領先的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具有較好的成長性和廣闊的產業發展前景。
2. 領軍人才一般應取得碩士以上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具有5年以上(博士學位的2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研發或管理等崗位工作經歷,來常時間不超過24個月。
3. 領軍人才應為創業企業高管(以工商登記信息為準)。
4. 自然人直接出資的,申報人在創辦企業的實收資本中貨幣出資不少于100萬元,且本人實繳貨幣出資在企業注冊資本中占比不少于30%(注冊資本超過1000萬元的放寬至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東(在注冊資本中認繳金額最大且在實收資本中實繳金額最大)。
非自然人直接出資而以持股公司出資的,通過一個層級計算(對于上兩級持股公司均在境外注冊的,可放寬至兩個層級),申報人在申報企業折算貨幣出資不少于200萬元(申報人在持股公司計入注冊資本的實繳貨幣出資占該公司注冊資本的比例×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貨幣出資),占股不少于30%(申報人在持股公司的股權占比×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股權占比。注冊資本超過3000萬元的,不少于20%;注冊資本超過5000萬元的,不少于10%)。
兼有兩種出資方式的,貨幣出資金額按比例加權計算,其中自然人出資的按100%計算,持股公司出資按50%計算;股權占比為自然人出資和持股公司出資兩種情況股權占比相加計算。
5. 截至2021年7月1日,創業企業在我市工商注冊登記未滿18個月。
6. 創業企業應有2名以上非股東(全職員工股權激勵的除外)的員工繳納社保。
1. 轄市、區資助:領軍人才創業企業工商注冊登記地所在轄市區財政給予100萬元以上的創業資助資金。
2. 常州市資助:領軍人才創業企業在工商注冊登記5年內,根據創業企業“綜合貢獻”情況,給予50-700萬元不等的創業資助資金。創業企業符合多個資助標準的,按最高額度資助,在原資助基礎上補足至對應的資助標準。
3. 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省等各類人才計劃以及科技、產業項目。
4. 優先享受領軍人才創業企業注冊登記地所在轄市、區專門的扶持政策。
1.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加大對中小微企業支持力度,“龍城英才計劃”第十八批領軍型創業人才項目可先網上申報,在入選“龍城英才計劃”后12個月內注冊落地。
2. 登陸“龍城英才網”領軍人才項目在線申報平臺,按要求在線申報,申報截至2021年12月10日。
3. 鼓勵轄市、區采取視頻、網絡等不見面方式開展項目遴選。
4. 轄市、區的資助按各自落戶地區的要求和程序兌現。
5. 常州市的資助由市人社局每年組織申報,經審定按相關要求和程序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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