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度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專利資助的通知
日期:2021年08月04日
根據《中共常州國家高新區工委 常州國家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常開工委〔2020〕75號)、《關于印發<關于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系列實施細則的通知》(常開科〔2021〕14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對2020年度專利資助申請材料進行集中受理,有關資助經費的領取另行通知。有關事宜如下:
此次申報采取書面申報方式,申報人將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專利獎勵登記表(附件四)電子版發送至289457515@qq.com郵箱核查后,提交相關材料至常州市新北區遼河路518號高新廣場1號樓5樓B509辦公室。
受理時間: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視作自行放棄。
王剛 85178985 朱亞香 85127531。
辦公時間: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1.2020年企事業單位申請國內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后每件給予資助15000元;個人申請國內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后每件給予資助8000元;獲得資助的企事業單位、個人須確保自該發明專利獲得資助之日起在常州高新區范圍內有效持有至少5年。國內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授權發明專利按照差額資助(上一年度授權發明專利扣除上一年度失效發明(專利期屆滿除外)及轉出常州高新區(新北區)之外的發明專利)
2.2020年從常州高新區外通過專利權轉讓獲得有效發明專利,轉讓成功后每件資助15000元,每家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從區外轉讓獲得的發明專利自該發明專利獲得資助之日起在常州高新區范圍內有效持有至少5年;
3.2020年在美國、歐洲、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韓國、以色列、俄羅斯獲得PCT發明專利權的,每個國家或地區資助5萬元人民幣/件,每家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
1. 在常州高新區(新北區)依法注冊納稅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及相關個人。
2.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內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PCT發明專利;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內從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外轉讓至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內的有效發明專利。
3.企業已通過“江蘇省知識產權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完成貫標備案。
1.專利資助申請表(附件一或附件二)、轉讓專利資助申請表(附件三);
3.國境外專利資助提供加蓋公章的授權專利證書復印件及其中文譯本;
4.轉讓專利提供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發明專利轉讓審批表(附件五)及登記簿復印件;
5.單位申報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附件六)、收據以及辦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申報需本人申報,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常州市開戶工商銀行卡復印件、個人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附件七);
6.紙質材料裝訂一式一份(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不需要裝訂,單獨提供)。
根據《中共常州國家高新區工委 常州國家高新區管委會關于印發常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常開工委〔2020〕75號)、《關于印發<關于科技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實施辦法>系列實施細則的通知》(常開科〔2021〕14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對2020年度專利資助申請材料進行集中受理,有關資助經費的領取另行通知。有關事宜如下:
此次申報采取書面申報方式,申報人將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專利獎勵登記表(附件四)電子版發送至289457515@qq.com郵箱核查后,提交相關材料至常州市新北區遼河路518號高新廣場1號樓5樓B509辦公室。
受理時間: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視作自行放棄。
王剛 85178985 朱亞香 85127531。
辦公時間: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1.2020年企事業單位申請國內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后每件給予資助15000元;個人申請國內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后每件給予資助8000元;獲得資助的企事業單位、個人須確保自該發明專利獲得資助之日起在常州高新區范圍內有效持有至少5年。國內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授權發明專利按照差額資助(上一年度授權發明專利扣除上一年度失效發明(專利期屆滿除外)及轉出常州高新區(新北區)之外的發明專利)
2.2020年從常州高新區外通過專利權轉讓獲得有效發明專利,轉讓成功后每件資助15000元,每家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從區外轉讓獲得的發明專利自該發明專利獲得資助之日起在常州高新區范圍內有效持有至少5年;
3.2020年在美國、歐洲、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亞、韓國、以色列、俄羅斯獲得PCT發明專利權的,每個國家或地區資助5萬元人民幣/件,每家單位每年最高不超過30萬元。
1. 在常州高新區(新北區)依法注冊納稅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政機關、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及相關個人。
2.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內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PCT發明專利;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內從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外轉讓至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內的有效發明專利。
3.企業已通過“江蘇省知識產權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完成貫標備案。
1.專利資助申請表(附件一或附件二)、轉讓專利資助申請表(附件三);
3.國境外專利資助提供加蓋公章的授權專利證書復印件及其中文譯本;
4.轉讓專利提供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發明專利轉讓審批表(附件五)及登記簿復印件;
5.單位申報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附件六)、收據以及辦理人身份證復印件;個人申報需本人申報,提供個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常州市開戶工商銀行卡復印件、個人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附件七);
6.紙質材料裝訂一式一份(區級財政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不需要裝訂,單獨提供)。
附件:關于組織申報2020年度常州國家高新區(新北區)專利資助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