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市工信局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度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區的通知
日期:2021年06月17日
為貫徹落實《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區培育實施方案(試行)》(常數字專班〔2021〕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精神,優化智能制造發展生態體系,提升我市智能制造發展水平,加快“國際化智造名城”建設,現組織開展2021年度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區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主體為工業園區(集中區)所在鄉鎮、街道、開發區;
(二)工業園區(集中區)以交通主干道、河流等為邊界,地理范圍明確,申報區域由申報部門自行劃定;
(三)工業園區(集中區)年度規上工業企業總產值達到30億元,規上工業企業數量不低于50家;
(四)工業園區(集中區)產業特色鮮明、集聚集約,主導產業發展聚焦我市十大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
(五)工業園區(集中區)企業發展質效良好,轉型成效明顯,年度規上工業企業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A類和B類企業占比超過90%。
(一)工業園區(集中區)所在鄉鎮(街道、開發區)向轄市、區政府工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區申報書》(附件2)和《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區培育建設基本信息統計表》(附件3);
(二)轄市、區政府工信部門審核同意后行文報送至市工信局;
(三)對滿足《實施方案》中全部條件的示范區授予“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區”稱號;
(四)對暫未滿足《實施方案》中全部條件的示范區納入市級智能制造示范區培育庫。
請各轄市、區工信相關部門于7月30日前將《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區申報書》、《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區培育建設基本信息統計表》(加蓋單位公章)等相關材料(紙質件一份)報送市工信局裝備工業處,相關電子文檔同步報送,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