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申報通知
“一站式”創新創業資源公共服務平臺
各轄市(區)科技局、財政局,常州經濟開發區科技金融局、財政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認真落實全市創新發展大會精神,2021年常州市重點研發計劃(農業科技支撐)將緊緊圍繞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的目標定位,支撐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和長三角區域一體化戰略實施,加快建設高水平創新型城市,大力實施創新驅動戰略和鄉村振興戰略,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提高農業產業發展質量和效益,現啟動2021年常州市重點研發計劃(農業科技支撐)項目的申報工作。
一、支持重點
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進一步發揮科技創新對產業發展的引領支撐作用。重點支持國家、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省農業科技型企業、農業優良品種培育的技術創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農業產業發展關鍵核心技術,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為確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加快實現全市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科技支撐。
二、指南方向及支持方式
(一)指南方向
1. 農業高新技術
(1)農業新品種選育
2001收集種質資源,開展優質抗逆水稻、優良特色果蔬、畜禽、水產、茶葉、花卉等農業新品種(新品系)的選育。
2002開展地方特色品種的提純復壯工作關鍵技術的應用示范;開展國產優良新品種(新品系)的引進及應用示范。
(2)現代農業技術
2101開展水稻等農作物栽培、土肥調控、有機肥替代化肥、機械化施肥等技術研究與應用示范。
2102在畜禽、水產等養殖領域,開展數字化、智能化設施養殖技術升級創新研究與應用示范。
2103在蔬菜、果樹、茶葉、花卉、食用菌、名貴中藥材等領域,開展設施種植技術升級創新研究與應用示范。
2104開展農作物病蟲害生態防治技術研究與應用示范。
2105開展物聯網、大數據、區塊鏈、5G等農業信息技術的集成創新研究與應用示范。
(3)生態農業技術
2201綜合利用秸稈、畜禽糞污及其他有機廢棄物,開展有機肥、農村清潔能源、減量化收集、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等的研究與開發,構建新型生態循環農業模式。
2202開展農業生物疫苗、生物肥料、生物農獸藥、生長調節劑高效施用技術集成創新與示范,連作障礙的生物解除技術、土壤修復技術的研究及應用示范。
(4)農產品深加工及安全技術
2301開展食品加工生產線的自動化和標準化建設;開展功能性農產品、食品等經濟類產品開發;開展綠色添加劑應用技術及新型生物保鮮技術的研究與開發。
2302食品安全檢測、預警、溯源、控制技術的研究及應用示范。
2.農業科技服務
國家、省級星創天地、省級農村科技服務超市采取備案制績效評價的方式予以支持,具體申報通知另發。
3. 農業科技園區創新能力建設
2401園區科技創新體系和服務能力建設。
4.美麗鄉村建設
2501開展特色村、專業村建設,推廣農業科技社會化服務、引領農戶創新創業發展模式的研究及應用示范。
(二)支持方式
項目采用前資助的方式支持,即市科技局組織專家評審后擇優下達資助經費,在項目執行期到期后的半年內,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項目驗收。
三、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條件
1.申報單位應為常州市行政區劃內(除溧陽市)注冊的獨立法人單位;
2.申報單位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具備完成項目所必需的人才、裝備和產業化條件,具備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礎,能為完成項目任務提供必要的自籌資金;
3.申報單位應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機構健全,財務管理規范,建立研發費用輔助賬,有研發投入且按規定進行年度會計核算。項目申報時,企業應如實填報上年度企業研發投入情況和本年度研發投入預算情況。
4. 同一企業同一年度最多申報一項本計劃項目。
(二)項目負責人條件
1.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職業道德和實施項目所需的組織與管理協調能力;
2.項目負責人應是項目第一承擔單位的正式在職人員,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齡前完成所申報的項目;
3.同一項目負責人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項市科技計劃項目。
(三)申報項目條件
1.申報項目必須符合指南方向。實施方案必須科學合理,實施內容明確,技術路線成熟,預期目標具體,經費預算合理;
2.項目實施周期一般不超過兩年。第一承擔單位必須為項目建設與運行的主體,鼓勵產學研合作聯合申報;
3.項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工作須在我市完成,并在我市有明確的應用和推廣前景(對口合作項目除外);
4.項目應突出核心技術突破,獲取知識產權,建議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以產學研聯合方式申報。
(四)優先支持類
1.優先支持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
2.優先支持國家、省級農業科技園區的入駐企業、省農業科技型企業、省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所申報的項目;
3.優先支持我市企業與陜西省安康市、重慶市云陽縣、湖北省秭歸縣、遼寧省葫蘆島市開展的農業對口合作項目(附合作協議);
4.優先支持與國內重點高校院所產學研合作的項目;
5.優先支持能為完成任務提供充足自籌資金的項目。
(五)限制申報類
1.有應結未結市科技計劃項目或未填報2020年市科技計劃在研項目執行情況表的企業,該企業本年度不得申報;
2.截止2021年5月30日,項目負責人或企業承擔的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前一年內總結結題或前兩年內終止、撤銷,該項目負責人或企業本年度不得申報;
3.項目負責人有在研市科技計劃項目,該項目負責人本年度不得申報;企業有2項及以上在研市科技計劃項目(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除外),該企業本年度不得申報;
4.研發內容相同或相近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5.已獲國家、省、市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6.未按要求完成上年度科技統計的企業不得申報。
(六)其他有關事項
1. 2021年常州市科技計劃體系見附件。
2.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項目負責人和承擔單位必須在項目申報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進一步明確各自承諾事項和違背相關承諾的責任。有不良信用記錄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本年度市科技計劃項目。
3.嚴格落實審核推薦責任,項目申報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常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常科發〔2021〕20號)等文件要求,對申報材料內容進行嚴格把關,嚴格履行項目審核推薦職責。項目申報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有法人主體責任,在項目申報、立項和實施過程中相關責任主體有弄虛作假、學術剽竊、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不良信用行為的,一經查實,將記入信用檔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試行)》(常科發〔2020〕97號)做出相應處理。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方式
1.采取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相結合的方式,要確保書面材料與網上材料的一致性。
2.新申報單位須注冊,由市科技局審核通過方可登錄。項目申報系統6月3日開放。
(二)網上申報
通過“常州市創新創業服務平臺”(www.czcycx.com)首頁上的“2021年常州市科技計劃項目申報”鏈接或直接登陸常州市科學技術局網站(kjj.changzhou.gov.cn),點擊“科技服務大廳”的“企事業單位入口”,點擊“新版科技管理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市科技服務平臺),注冊登錄后填寫并上傳材料。高等院校與醫療機構的法人用戶,登陸系統后,在右上角點擊“下屬用戶”菜單,建立下屬用戶后進行項目申報。
(三)書面材料
1.項目信息表、任務書摘要(或可研摘要、實施情況報告摘要)、項目負責人基本信息表和企業科技發展報告(在市科技服務平臺中在線填寫);
2.設計任務書(或項目申報書、可研報告、實施情況報告,格式請到常州市科學技術局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財務報表、審計報告;
3.每個項目應提供一份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申請使用科研誠信承諾書(項目負責人科研誠信承諾書、項目承擔單位科研誠信承諾書,固定格式見附件或在市科技服務平臺附件中下載)。簽字蓋章后掃描并上傳至系統,承諾書原件不要和書面材料裝訂在一起,由主管部門匯總后統一提交至常州市科技資源統籌服務中心科技項目服務科(常州市廣化街1號金谷大廈9樓910室);
4.申報項目需經主管部門網上審核通過后,在市科技服務平臺中生成并打印帶水印的書面材料。
(四)申報推薦
1. 本項目申報采用限額制,具體限額數量如下:金壇區15項,武進區18項(其中科教城不超過2項),新北區12項,天寧區5項,鐘樓區5項,常州經濟開發區5項,常州國家農業科技園區5項,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各1項,江蘇省農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各1項,常州市現代農業科學院7項,市農業農村局所屬單位3項,合計84項。請各主管部門、相關單位嚴格按照限額數量組織申報。
2.農業對口合作項目不計入申報限額。
3.項目申報按屬地化管理,市屬單位分別由各主管部門推薦,各主管部門務必認真審核,申報材料經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推薦后,原則上不予退回。
五、截止時間及材料報送
1.書面材料一律用A4紙打印,左側裝訂,經主管部門審核簽章后上報一式一份。書面材料由主管部門匯總后統一送至常州市科技資源統籌服務中心科技項目服務科(常州市廣化街1號金谷大廈9樓910室)。
2.網上申報截止時間6月24日17:00,書面材料截止時間6月29日17:00。
六、聯系方式
1.常州市科技資源統籌服務中心科技項目服務科:沈才俊,黃浩艷;聯系電話:88101380,88105072。
2.申報系統技術支持聯系電話:88120195。
3.市科技局農村與社會發展科技處:湯夕勤;聯系電話:85681539。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