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組織申報2021年第二批常州市領軍型創新人才引進培育項目的通知
日期:2021年05月26日
各轄市區人才辦、科技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共常州市委常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常發〔2021〕1號)、《市委辦公室 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促進創新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常辦發〔2021〕1號),加快推進領軍型創新人才引進培育,推進全市人才結構戰略性調整,提升常州人才國際化水平,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在十大領域打造“龍城英才計劃”升級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常辦發〔2020〕27號)、《常州市領軍型創新人才引進培育資助辦法》(常科發〔2017〕157號)等文件精神,現啟動2021年第二批常州市領軍型創新人才引進培育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1年常州市領軍型創新人才引進培育項目銜接省“雙創計劃”,旨在發揮企業引進培育創新人才的主體作用,以新一代信息技術、軌道交通、機器人、航空航天裝備、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與醫療器械等產業領域為重點,引導企業通過實施產學研合作、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項目、創新平臺建設等引進培育高層次創新人才及創新團隊,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和自主創新能力的提升。
8020 支持獲得了省成果轉化專項計劃、平臺項目及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等重大研發類項目的企業,以重大項目為載體,培育專業結構合理、人才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的省級科技創新團隊。
8021 圍繞我市“十百千”創新型企業培育、十大產業鏈建設,實施企業創新項目,促進我市產業結構優化、產業技術水平提升和高新技術產業、優勢特色產業發展,引進省外、海外領軍型創新人才。
8022 鼓勵通過省科技廳開展的績效評價,且績效評價優秀的省級科技基礎設施承擔單位,以企業創新平臺為載體,引進省外、海外領軍型創新人才。
申報主體為常州市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企業(含溧陽市及常州經開區),符合我市十大產業鏈重點產業及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向的科技型企業,申報企業應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工商、稅務和社保等注冊登記相關手續,并有2名以上非股東(全職員工股權激勵的除外)的員工繳納社保費。
1.創新人才從省外、海外引進,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
2.有4年以上(具有博士學位的1年以上)在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及相關機構從事研發或管理等崗位工作經歷,并取得較突出業績;
3.申報人應為2019年1月1日以后來蘇企業創新創業;
4.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或者在國內外知名企業擔任中高級職務、工作業績突出、在業界有一定影響;
5.引進后能連續為引進企業服務3年以上。非全職引進的,應提供派出單位或派出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到引進單位工作不少于3年的證明(證明格式見模板);
6.從到申報單位工作次月起,申報單位給予薪酬月均不低于1萬元,以申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為準;
各類計劃除須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分別具備下列條件。
8020 領軍型創新人才(成果轉化類)主要培育科技團隊,其團隊成員應由1名領軍人才、2名及以上核心成員組成,其中團隊成員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職稱,來蘇時間可放寬至2017年1月1日以后,至少配有1名34周歲以下團隊成員。
團隊領軍人才應為諾貝爾獎獲得者、發達國家科學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中國科學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國家重大人才工程A類或B類入選者(不含青年項目)、長江學者特聘教授、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863”“973”首席科學家、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獲得者、省“雙創人才”、“江蘇特聘教授”、國家重點研發計劃(前2名)、獲省部級科技進步獎一等獎(前2名)、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主要骨干(前3名)。
項目承擔單位應是2019年后獲得過省科技廳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或平臺項目且單項300萬元以上財政無償資助支持,或獲得國家專項資金項目單項500萬元以上財政無償資助支持,或團隊領軍人才領銜的團隊獲得所在地區引才計劃單項300萬元以上財政無償資助支持。領軍人才應為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或主要參加人員(列前15名)。
8022 項目承擔單位應是通過省科技廳開展的績效評價,且績效評價優秀的省級科技基礎設施承擔單位。
常州市領軍型創新人才引進培育資助項目均采用前資助。優先支持:全職引進人才、海外高層次人才、企業高薪聘用人才、本人有資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以及省科技廳績效評價結論為優秀的省級科技基礎設施承擔單位引進的人才。
對入選科技創新團隊(8020)的項目,給予不超過120萬元資助。對入選領軍型創新人才(8021、8022)的項目,給予不超過40萬元的資金資助,鼓勵各轄市區給予立項項目相應資金配套支持。
溧陽市和常州經開區推薦申報的項目按立項程序立項后,由溧陽市和常州經開區給予相應的資金支持。
對入選項目優先推薦申報“國家級”、“省級”人才計劃。
1.申報項目實施方案必須科學合理且內容明確,技術路線成熟,預期目標具體,經費預算合理。團隊成員結構合理。
2.項目執行期原則上為2年。項目實施過程中,市科技局跟蹤項目實施情況,各轄市區督促項目承擔單位認真按項目計劃執行;項目結束后由市科技局委托專門機構實施集中驗收。
3.獲得過市“龍城英才計劃”支持的創新、創業人才不得再申報;獲得過省“雙創團隊”資助的人才及企業,不得申報科技創新團隊(8020)項目。
4.同一企業同一年度最多可同時申報2項領軍型創新人才(8021、8022)項目或1項科技創新團隊(8020)項目。
5.領軍型創新人才牽頭的項目曾獲得過市科技計劃項目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6.全面實施科研誠信制。有應結未結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的項目承擔單位,該單位本年度不能申報。
采取網上申報和書面申報相結合的方式,確保書面材料與網上材料的一致性。
通過常州市科學技術局網站(http://kjj.changzhou.gov.cn/),點擊“科技服務大廳”的“企事業單位入口”,點擊“新版科技管理綜合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市科技服務平臺),注冊登錄后填寫并上傳材料。
其中:項目信息表需要在企事業用戶平臺中在線填寫;項目設計任務書請在附件中下載文本,編寫完成后上傳到市科技服務平臺;相關附件材料請掃描或拍攝成圖片后上傳到市科技服務平臺。
項目申報材料經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報。請各申報單位仔細填報,請各主管部門認真把關。
1.項目信息表、任務書摘要、項目負責人基本信息表和企業科技發展報告(在市科技服務平臺中在線填寫)、設計任務書及其余要求附件。
2.申報項目需經主管部門網上審核通過后,在市科技服務平臺中生成并打印帶水印的書面材料,紙質材料一式三份。
3.各主管部門負責對紙質材料進行形式審核,并對附件材料原件進行審核后,統一報送至市科技資源統籌服務中心(市廣化街金谷大廈909室)。
網上申報截止6月11日17:00整,書面材料遞交截止6月16日17:00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