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申報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年05月14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中央企業,部機關相關司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融合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按照《關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相關要求,為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全要素、全產業鏈、全價值鏈的深度融合,加快制造業技術、模式、業態等創新和應用,現組織開展2021年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圍繞深化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融合發展,聚焦兩化融合管理體系貫標、特色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臺、工業信息安全能力提升、中德智能制造合作等方向,遴選一批試點示范項目,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新業態和新模式,增強工業信息安全產業發展支撐,為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
(一)申報主體包括制造企業、信息技術企業、互聯網企業、電信運營商、科研院所、工業園區或其聯合體,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較好的經濟實力、技術研發和融合發展能力。
(二)部機關相關司局推薦項目數量一般不超過5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10個;各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5個,且需經省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中央企業不占屬地指標,可直接報送,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工業信息安全能力提升方向各單位推薦項目原則上不超過3個,且不占上述推薦名額。推薦項目須按優先級先后順序進行排列。
(三)已列入前期試點示范的項目不可重復申報,在建項目不可申報。中德智能制造合作方向不接收僅購買產品但未進行實質性合作的項目。
(四)工業和信息化部對試點示范申報書進行評審,遴選認定符合要求的項目開展試點示范。試點示范期為2年。
(一)2021年6月30日前,部機關相關司局、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中央企業集團推薦申報項目。
(二)2021年7月15日前,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評審。
(三)2021年8月10日前,確定試點示范名單,并予以公示。
(四)2021年12月底前,開展試點示范年度檢查與效果評估,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宣傳推廣典型做法。
請各推薦單位于2021年6月30日前將項目推薦匯總表(加蓋推薦單位公章,見附件)、項目申報書(一式兩份,見附件2、3、4、5)和電子版光盤(同步發至郵箱:miitxrs@163.com)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信息技術發展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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