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常州市范圍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正常運營5年以上。
2.符合國家、省和我市產業、質量、環保、安全和財稅等政策,依法取得相應資質。
3.通過GB/T19001—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國際通行管理體系認證,有效運行3年以上;有效推廣應用卓越績效管理模式3年以上;具有較高質量管理水平、較強品牌影響力,能較好地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4.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申報組織,其主要經濟、技術、質量、安全、能耗等指標位于同行業領先地位;從事非盈利性業務的申報組織,其社會效益位于同行前列。
5.已經獲得“常州市質量管理先進單位”稱號或常州市轄市、區政府質量獎。
6.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無較大質量、安全生產、環境污染、公共衛生、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事故;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屬于申報組織自身責任而引起的質量異議、索賠和退貨,無國家、省或市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無重大勞動保障失信記錄,無其他違法違規記錄。出口企業未發生因產品質量安全原因引發的退運、銷毀或官方通報。
7.以集團母公司名義申報的,其母公司必須滿足以上6項條件,其在我市的所有控股組織需符合除第1和第5條以外的其余各項基本條件。
8.工業企業應獲得江蘇省工業企業質量信用評價A級(含)以上;工程建設企業近3年內應獲得“魯班獎”或“國家優質工程獎”或省優質工程“揚子杯”獎。
9.申報組織建立首席質量官制度,聘任了首席質量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