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2020年度省級眾創空間備案及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工作啟動
日期:2020年05月13日
《省科技廳關于開展2020年度省級眾創空間備案工作的通知》(蘇科高發〔2020〕124號)和《省科技廳關于開展2020年度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工作的通知》(蘇科高發〔2020〕125號)已發布,現啟動2020年度省級眾創空間備案及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工作。
眾創空間是指為滿足大眾創新創業需求,提供工作空間、網絡空間、社交空間和資源共享空間,積極利用眾籌、眾扶、眾包等新手段,以社會化、專業化、市場化、網絡化為服務特色,實現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運營的創新創業平臺。
科技企業孵化器是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育科技企業和企業家精神為宗旨,提供物理空間、共享設施和專業化服務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是創新創業人才培養基地、大眾創新創業的支撐平臺。
請符合相關要求的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機構積極申報。
二、申報要求
1.發展方向明確、模式清晰,具備可持續發展能力。優先支持由龍頭骨干企業、中小微企業、科研院所、高校、創客等多方協同,共同打造的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專業化眾創空間;
2.運營管理機構需在江蘇省內注冊,原則上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已實際開展運營滿1年以上;
3.有完善的運營管理制度,包括創業團隊和企業的入駐評估、畢業與退出機制等。與建設主體之間具有良性互動機制,服務于建設主體轉型升級和新業務開發、科技成果轉化;
4.擁有不低于300平方米的辦公場地或提供不少于30個創業工位。同時須具備公共服務場地和設施,提供的辦公場地或工位和公共服務場地面積不低于眾創空間總面積的75%。屬租賃場地的,應保證3年以上有效租期;
5.年協議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不低于10家(專業化眾創空間不低于8家);
6.入駐創業團隊每年注冊成為新企業數不低于5家(專業化眾創空間不低于3家),或每年有不低于3家獲得融資(專業化眾創空間不低于2家);
8.具備職業孵化服務隊伍,至少3名具備專業服務能力的專職人員,聘請至少3名專兼職導師,形成規范化服務流程;
9.應具備為入駐創業團隊和企業提供融資服務的功能,設立或簽約合作設立面向創業團隊和企業的創業種子資金或投資基金,額度不低于200萬元,實際投資項目1個以上;
10.能夠向創業者提供技術創新、信息咨詢、科技中介、金融對接、成果轉化等服務。每年開展的創業沙龍、路演、創業大賽、創業教育培訓等活動不少于5場次;
11.申請省級專業化眾創空間備案,除滿足上述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以服務科技型創新創業為宗旨,以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為重點,能夠緊密對接實體經濟,聚焦某一細分產業領域,且該領域內入駐的創業團隊和創業企業數占眾創空間內所有入駐創業團隊和創業企業總數的50%以上。
(2)具備完善的專業化研究開發和產業化條件,能夠提供低成本的開放式辦公空間,具有專業化的研發設計、檢驗檢測、模型加工、中試生產等研發、生產設備設施和廠房,并提供符合行業特征專業領域的技術、信息、資本、供應鏈、市場對接等個性化、定制化服務。
(3)具有開放式的互聯網線上平臺,集成或整合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等的創新資源、產業資源以及外部的創新創業等線下資源,實現共享和有效利用。
1.孵化器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發展方向明確,具備完善的運營管理體系和孵化服務機制。機構在江蘇境內實際注冊并運營滿2年,且報送上一年度真實完整的統計數據;
2.孵化場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業使用面積(含公共服務面積)占2/3以上;
3.孵化器配備自有種子資金或合作的孵化資金規模不低于300萬元人民幣,獲得投融資的在孵企業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1個的資金使用案例;
4.孵化器擁有職業化的服務隊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指具有創業、投融資、企業管理等經驗或經過創業服務相關培訓的孵化器專職工作人員)占機構總人數60%以上,每15家在孵企業至少擁有1名專業孵化服務人員和1名創業導師(指接受孵化器聘任,能對創業企業、創業者提供專業化、實踐性輔導服務的企業家、投資專家、管理咨詢專家);
5.孵化器在孵企業中已申請專利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比例不低于30%或擁有有效知識產權的企業占比不低于20%;
6.孵化器在孵企業不少于30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2家;
8.申請省級專業化孵化器認定要求:在同一產業領域從事研發、生產的企業占在孵企業總數的75%以上,且提供細分產業的精準孵化服務,擁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務平臺,能夠提供研究開發、檢驗檢測、小試中試等專業技術服務的可按專業孵化器進行認定管理。專業孵化器內在孵企業應不少于15家且每千平方米平均在孵企業不少于1家;累計畢業企業應達到8家以上。
1.省級眾創空間備案:申報機構需按要求填寫《省級眾創空間申報書》,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必須與申報書所填內容對應,按裝訂順序進行裝訂,正反打印(相關要求見原文27-28頁),需提同時交紙質原件一式四份及電子版;
2.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申報機構需按要求填寫《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申報書》,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必須與申報書所填內容對應,按裝訂順序進行裝訂,正反打印(相關要求見原文63-65頁),需提交紙質材料一式三份及電子版。在此基礎上,登陸江蘇政務服務網(https://www.jszwfw.gov.cn/ )進行注冊,上傳省級孵化器申報書及證明材料,網上材料與紙質材料須保持一致;
3.各申報單位要確保所有提報數據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確認無誤后,在申報單位信用承諾書上簽字蓋章確認。
1.受理時限:6月9日(星期二)17:00前報送至武進國家高新區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2.聯系方式:武進國家高新區科學技術局,尹偉,86220207,武進區海湖路特1號34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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