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申報通知
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全國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工作會議精神,推動2018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新企業免稅資格申報工作順利實施,現就做好相關資格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請的企業應為從事開發、生產《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7年修訂)》(附件1)中所列裝備或產品的制造企業,符合條件的國內企業為生產附件1所列裝備或產品,而確有必要進口《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錄(2017年修訂)》(附件2)所列商品,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此類企業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獨立法人資格;
(二)具有較強的設計研發和生產制造能力;
(三)具備專業比較齊全的技術人員隊伍;
(四)具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
(五)申請享受政策的重大技術裝備應符合《關于調整重大技術裝備進口稅收政策有關目錄的通知》(財關稅〔2017〕39號)有關要求(文件內容可登錄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查詢)。
二、申報材料
(一)企業申報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 企業性質、股權結構、注冊資本以及經營范圍,基本財務狀況;
2. 重大技術裝備生產銷售或合同訂單情況;
3. 企業從事重大技術裝備或產品的規格型號、主要技術指標等(須注明有關裝備或產品在《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所在的條目);
4. 企業設計研發能力、生產制造能力、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企業研發技術人員人數及其占企業職工的比例;
5. 預計本年度有關裝備或產品的銷售額和銷售數量,預計本年度進口零部件及原材料清單進口金額、進口稅額;
6. 企業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二)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材料:
1.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2. 企業最近年度經審計的財務會計報告(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及相關附注);
3. 與生產裝備相關的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附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4. 重大技術裝備或產品銷售合同(包括年銷售量證明),有必要的附某年銷售量證明合同匯總表;
5. 材料真實承諾證明;
6. 受理部門認為需要與申報文件相關的補充材料。
附件:1.《國家支持發展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7年修訂)》
2.《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進口關鍵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錄(2017年修訂)》
3.《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2017年修訂)》
4. 2018年度享受重大技術裝備進口優惠政策申請報告
詳情請咨詢當地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