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中央《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和我省《關于聚力創新深化改革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人才發展環境的意見》,現就我市進一步深化“龍城英才計劃”改革創新提出如下意見。
進一步深化“龍城英才計劃”改革創新必須堅持黨管人才原則,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緊緊圍繞“一城一中心一區”建設,與常州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中國制造2025”常州行動綱要相銜接,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主攻方向,以打造人才隊伍新質態為核心任務,以打響“創業常州”城市品牌為根本策略,推進全市人才結構戰略性調整,提升常州人才國際化水平,最大限度地激發人才創新創業活力,進一步扎實常州“幸福樹”的根系,為推進“兩聚一高”新實踐、建設“強富美高”新常州提供堅實人才支撐。
一、大力提升360°更具競爭力的人才集聚政策
1. 海內外精英人才攻堅工程。更大力度聚焦高精尖人才,海內外精英人才(見附件1)來常設立科研院所、領辦創辦重大人才企業、創新創業,簡化程序,一事一議,特事特辦,給予最高1億元的特別支持。重點培養具有成長為兩院院士的潛力人才,對培養當選兩院院士的給予200萬元獎勵,給予培養單位500萬元獎勵。自主申報入選國家“千人計劃”人才,給予100萬元配套獎勵;自主申報入選國家“萬人計劃”等人才,給予30萬元配套獎勵。
2. 領軍型創業人才提升工程。完善引進性資助、創新扶持性資助、強化激勵性資助,精準發力支持人才創業。對領軍型創業人才(團隊)項目,給予100-300萬元創業資金資助,并給予最高1000萬元的股權加債權支持。對發展比較迅速,取得較好經濟社會效益的創業項目,擇優給予不超過150萬元的激勵性資助。實施“鳳還巢”計劃,強化常州籍知名人士的“以才引才”。強化外國專家組織、創投機構合作引才,推進“獵頭公司”靶向引才。
3. 領軍型創新人才倍增工程。突出科技項目與人才項目協同發力,依托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大力引進科技創新團隊,給予80-100萬元資助。依托科技支撐項目等,大力引進全職的領軍型創新人才,給予40-60萬元資助。積極打造“星期日工程師”的升級版,全方位對接海內外高校、科研院所,大力柔性引進領軍型創新人才,給予20-40萬元資助。
4. 高端經營管理人才壯大工程。對工業企業引進的高級管理人才,年薪50-100萬元,2年內購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給予引才企業15萬元資助;年薪100萬元以上,2年內購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給予引才企業30萬元資助。積極構建多層次全方位的經營管理人才培養體系。
5. 現代服務業高端人才突破工程。對科技服務、商務服務單位,引進年薪30萬元以上的高端人才,2年內購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給予用人單位6萬元引才資助。對新設立的此類單位,兩年內引進的注冊會計師、注冊建造師以及其他年薪20萬元以上的人才,2年內購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加大金融高端人才引進力度,對總部設在常州的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引進年薪50萬元以上高管或年薪30萬元以上博士研究生,2年內購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給予用人單位15萬元引才資助。
6. 產業緊缺人才集聚工程。鼓勵支持我市重點發展的產業、企業引進各類高層次人才。引進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境外取得博士學位留學歸國人員、正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人才,2年內購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給予企業6萬元引才資助。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或高新技術企業引進“雙一流”、“211工程”院校全日制理工類等碩士研究生以及《泰晤士報》前400強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2年內購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賦予星級企業高層次人才認定自主權,對引進年薪在20萬元以上的優秀人才,不設學歷、職稱等限制,2年內購房的按名額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
7. 社會事業高端人才引育工程。(1)高校類:引進長江學者、千人計劃(不含青年千人計劃)等,2年內購房的給予30萬元購房補貼,給予用人單位80萬元引才資助。引進2級教授,2年內購房的給予20萬元購房補貼,給予用人單位10萬元引才資助。引進教育部“985工程”院校博士研究生(常州市屬高??蛇m當放寬),2年內購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引進全國技術能手,2年內購房的給予10萬元購房補貼。(2)中小學類:引進具有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身份的校長,給予30萬元研究經費,2年內購房的給予60萬元購房補貼。引進省特級教師、正高級教師,給予20萬元研究經費,2年內購房的給予50萬元購房補貼。引進教育專業重點學科博士學歷學位高層次人才,2年內購房的給予15萬元購房補貼。(3)衛生類:對醫院引進國內知名專家(團隊),給予300-500萬元的科研經費資助,2年內購房的給予50-100萬元的購房補貼。引進正高職稱、教育部“985工程”院校博士研究生,2年內購房的分別給予20萬元、5萬元購房補貼。(4)宣傳文化類:引進文藝名家、高端文化人才,2年內購房的給予20-50萬元購房補貼。(5)社會工作類:引進國內外知名社工督導人才,2年內購房的給予5-20萬元購房補貼。加快完善其他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引進培育政策。
8. 高技能領軍人才培養工程。企業引進全國技術能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領辦人,2年內購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給予企業10萬元引才資助。企業引進現代制造業急需的高級技師,2年內購房的給予5萬元購房補貼。建立高級技師研修制度,強化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訓培養,鼓勵支持高技能領軍人才領銜主持技能攻關項目。
給予企業的引才資助主要用于人才引進培養、項目研發和推進實施等用途。
二、大力推進人才工作機制政策創新
9. 優化國有企業、事業單位高端人才引進和培養機制。落實用人單位崗位管理自主權,大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事業單位制定特殊政策設立特殊崗位引進高端人才、團隊。高校、科研院所、醫療機構等事業單位通過年薪工資、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形式聘用的高端人才,其人員薪酬不納入所在單位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范圍。推進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市場化選聘,國有企業引進高端人才經費視同利潤考核,新招錄高層次人才薪酬不納入企業當年和次年薪酬總額。
10. 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的創新成果轉化。落實賦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政策,高校、科研院所與研發團隊可自主選擇定價或協議定價方式,通過簽訂授權合同確定具體處置方式??萍汲晒D化所得收益,研發團隊所得不低于50%。允許和支持高校與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在職或離崗創業,自主創業人才可無償使用本人專利。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中經批準離崗創業或兼職的科研人員,3年內可在原單位按規定正常申報職稱,其創業或兼職期間工作業績作為職稱評審的依據。高校、科研院所轉化科技成果以股權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個人獎勵約定,可以進行股權確認,符合規定條件的暫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11. 建設更加科學務實的人才評價制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建立以能力、業績、貢獻為主要標準的人才評價導向,探索第三方專業機構和用人單位等市場主體評價人才機制,鼓勵留學回國人員、創造發明人才、科技創新人才申報職稱,鼓勵中小企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高級職稱。繼續完善高技能人才與工程技術人才職業發展通道,完善科研人員在事業單位與企業之間流動時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政策。
三、大力構建多層次高端化專業化平臺載體
12. 聚焦以人才為核心的開發園區發展。按照全市“一核兩區多園”創新布局,充分發揮科教城創新之核作用,支持科教城繼續實施“金鳳凰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先行先試各類人才政策,大膽探索雙聘制等人才制度,全力完善創新創業生態服務體系,不斷優化人才發展環境,打造引育高層次人才主陣地。豐富蘇澳合作園區、中以創新園、中德創新園、中芬綠色科技產業園等特色合作園區發展內涵,集聚特色產業人才,打造一批“產業+人才”的特色園區。
13. 聚焦推進產業技術創新平臺建設。緊緊圍繞長三角特色鮮明的產業技術創新中心的定位,設立常州“招院引所”專項基金及管理委員會,聚焦支持高端科技研發平臺建設,打造石墨烯研究院等一批在國際國內技術領先、影響力大、產業化成果多的高端科技研發平臺,加快企業“兩站三中心”建設,實施校地融合發展戰略,發揮高校院所在人才集聚、科技創新中的“橋頭堡”功能。
14. 聚焦高端專業化載體建設。加快推進“創業常州”建設,以“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造人才集聚新引擎。逐步打造常州的孵化器產業,設立規模5000萬元的“龍城英才”孵化器引導基金,支持推進孵化器執股孵化,建設一批高端化、專業化的孵化器、加速器。
四、大力優化人才發展的新環境
15. 進一步優化人才金融環境。探索構建人才創新創業的金融扶持體系,設立不低于5億元的常州天使投資基金,以母基金形式階段參股各類風創投基金。搭建領軍人才項目交流對接平臺,引導海內外各類資本聚焦常州、投資常州。設立規模為5000萬元的“龍城英才”信貸風險池,推進人才項目無抵押、無擔保、基準利率的信用貸款業務,為人才項目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撐。
16. 進一步優化創新創業容錯免責政策。人才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通過協議定價或市場方式確定價格的,單位領導在勤勉盡職、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價中因科技成果轉化后續價值變化產生的決策責任。對人才創新創業項目進行經費資助或風險投資,符合規定條件、標準和程序,但資助項目未達到預期發展效果,相關領導干部在勤勉盡職、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決策責任。
17. 進一步優化“店小二”式人才服務體系。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暢通人才服務“綠色通道”。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市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建設人才公寓并加大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完善新就業大學生公租房制度,讓人才“拎包即住”。探索建設“專家樓”,免費提供給海內外精英人才居住,在常州連續工作五年后產權可以歸其所有。推進中小學國際合作辦學和國際學校建設,滿足高層次人才子女多元化教育需求。引進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人才,其子女義務教育階段由教育部門按常州市民待遇安排入學,對有特殊貢獻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一事一議安排。
18. 進一步優化人才榮譽制度。不斷加大對優秀人才的宣傳力度,讓各類人才有地位、受尊重、得實惠。設立常州市首席專家,持續開展常州市突出貢獻人才、“常州制造工匠”“名記者、名編輯、名主持、名播音員”等各類人才選拔工作。更加重視“鄉土人才”培養選拔工作,重點突出本土成長、掌握絕技絕活、實踐能力過人的“土專家”“田秀才”。進一步完善黨委、政府領導和有關部門掛鉤聯系領軍人才制度,為人才提供更加貼心的綜合服務。
五、健全更加堅強有力的人才優先發展保障機制
19. 完善黨管人才工作格局。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用人單位主體作用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人才工作格局,形成統分結合、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人才工作運行機制。落實黨委(黨組)書記人才工作第一責任人責任。強化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籌協調職能,加強宏觀指導、科學決策、統籌協調、督促落實,保證人才工作的正確方向。明確有關部門人才工作職責,將人才工作職能列入“三定方案”。
20. 優先保障人才工作要素配置。將人才發展規劃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有機融合,將與人才相關、分散于各部門的工作、各條線的政策充分整合起來,把人才工作“一個計劃、八大工程”列入年度重點工程,切實把人才戰略提升到第一戰略。推進轉型發展財政支持政策向人才聚焦,對人才扶持資金進行系統整合、綜合施策。市、轄市區兩級財政根據人才發展實際需要,優先足額安排人才開發資金,并保持人才投入與經濟發展同步增長。
21. 強化目標責任考核激勵。完善人才工作目標管理制度,加大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力度,納入“一把手”抓黨建述職內容和考核體系,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評優、干部評價的重要依據。推行招才、招商聯動考核,引進領軍人才項目比照招商引資項目,以人才引進帶動項目落戶。
全市各級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人才工作,不斷強化“一把手抓第一資源”的責任,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制定優化相應人才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積極主動擔當,及時依據本意見制定相應實施辦法,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地。本意見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與我市此前出臺政策有重復、交叉的,按照“從新”的原則執行。
附件
海內外精英人才目錄
1. 諾貝爾獎、菲爾茲獎、圖靈獎等國際大獎獲得者
2.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發達國家院士
3. 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榮譽學部委員
4. 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長江學者、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
5. 省“333工程”第一層次培養對象
6. 擔任世界500強企業的高管或技術總監
7. 國家自然科學獎一等獎主要完成人(前5名)、國家自然科學獎二等獎前五名主要完成人(前3名)
8. 國家技術發明獎一等獎主要完成人(前5名)、國家技術發明獎二等獎前五名主要完成人(前3名)
9. 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特等獎、一等獎主要完成人(前5名)、國家科學技術獎二等獎前五名主要完成人(前3名)
10. 國家科技重大專項首席科學家、專家組組長、副組長、項目組長且通過驗收
11. 國家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主任、副主任、學術委員會主任
12. 中華技能大獎獲得者、世界技能大賽金牌、銀牌獲得者
13. 相當于上述層次的人才
進一步深化“龍城英才計劃”改革創新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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