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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6-09-20 〖字體:大 中 小〗 打印本頁 各轄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個人): 為鼓勵發明創造,加強專利運用和保護,根據《常州市科學技術局 常州市知識產權局 常州市財政局 關于印發<常州市專利戰略推進資金實施細則(試行)(2016年-2018年)>的通知》(常科發〔2016〕92號、常財工貿〔2016〕30號)文件精神,現決定征集2016年度第一批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項目,實施相關費用資助。 一、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對象 發明專利申請人地址屬新北區、天寧區、鐘樓區及常州科教城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和個人。 二、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方式及內容 對獲得國家受理的發明專利,經確認后,2016年度發生的申請費及實審費按實際繳納費用予以資助,每件累計最高資助額為1100元。已獲得資助的發明專利申請,市專項資金不重復資助。按照自愿申報原則,符合資助條件的專利申請人在申報期限內可到常州市知識產權服務中心辦理資助申請手續。 三、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申報材料 1.《常州市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資金項目申報表》; 2.《專利申請請求書》第一頁和《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原件(用于核對)及復印件1份; 3. 個人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原件及復印件1份; 4. 獲資助的企事業單位需提供《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復印件2份;同時攜帶單位收款收據,收據上應明確填清:“收到常州市知識產權服務中心的專利申請資助資金 元”,反面請寫明單位的帳號和開戶銀行(事業單位的收據需具有江蘇省財政票據監制章,企業的收據需具有本單位財務專用章),單位收款收據抬頭單位應填寫常州市知識產權服務中心; 5.《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收費收據》上交款人與專利申請人不符的,由交款人提供代為交費的證明; 6. 單位申報材料需提供單位證明(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個人申報提供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非專利申請人辦理須提供代辦證明。 四、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辦理程序 資助申報采用網上系統填報與現場材料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辦理,具體操作如下: 1.申請人登錄常州市專利資助網上申報系統(http://apply.cz12330.com.cn/),按要求進行注冊或登錄; 2. 進入發明專利資助版塊,按照系統提示填寫相應的專利申請資助申報信息,提交成功后,申報人攜帶相關材料和憑證到常州市知識產權服務中心專利資助部進行現場書面驗證; 3. 驗證合格后,常州市知識產權局進行網上審批,審批合格后發放資助款,專利資助系統將給予提示相應提示。 五、相關事項 1. 本次市級專利專項資金資助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間的國內發明專利申請; 2. 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附加費不屬于市專項資金范圍; 3. 資助現場驗證地點:常武中路801號科教城天潤科技大廈C座515室(乘坐B11、302、2路公交車到常州科教城站下); 4. 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務必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申報工作,逾期不再受理,視作自行放棄。請各轄區知識產權局及專利代理機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咨詢指導工作。 聯系人:王偉 王俊楠 聯系電話:0519-12330辦理時間: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7:00附件:1. 常州市國內發明專利申請資助資金項目申報表2. 代繳費證明模版 3. 專利資助地址示意圖 常州市知識產權局 2016年9月12日 附件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