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組織部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于開展第十三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工作的通知
省委組織部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關于開展第十三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工作的通知
蘇人社發〔2016〕172號
各市委組織部,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有關部門:
為加快培養重點行業、戰略性新興產業高層次人才,積極推動我省產業轉型升級和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根據《省政府2016年度十大主要任務百項重點工作責任分工方案》和《江蘇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2016年人才工作要點》關于實施“產業人才高峰行動計劃”的部署,現就第十三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
“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的范圍為在我省重點行業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承擔項目研發、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的高層次人才和人才團隊,其中,高層次人才的選拔范圍為重點行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人才團隊的選拔范圍為戰略性新興產業。
重點行業主要包括機械汽車、電子信息、建筑、農業、教育、醫藥、衛生等。戰略性新興產業主要包括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海洋工程、航空航天、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和新型醫療器械、新能源和智能電網、新能源汽車、數字創意等。
二、選拔類別
第十三批“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工作包含高層次人才項目和創新人才團隊項目兩個類別。
(一)高層次人才項目根據其申報項目的應用性、先進性、創新性和人才的培養潛力等評價要素,分為A、B、C三類。A類所申報的項目一般為國際先進、國內同行業(產業)領先,能產生明顯經濟社會效益;申報人具有在全省成為本領域領軍人才的潛力。B類所申報的項目一般為國內同行業(產業)先進,在省內同行業(產業)具有引領作用,能產生較好經濟社會效益,或具有良好的市場開發前景的項目;申報人具有在全省成為本領域拔尖人才的潛力。C類所申報的項目一般為省內同行業(產業)先進,在本地同行業(產業)具有引領作用,能產生一定經濟社會效益,或具有一定市場開發前景的項目;申報人具有在全省成為本領域骨干人才的潛力。
(二)創新人才團隊項目重點突出項目技術的創新性、帶頭人的學術水平以及團隊的成果轉化能力。團隊帶頭人一般為本領域的領軍人才,在國際或國內同行中有較高的聲望和學術影響;團隊在全國或全省同行中有顯著的優勢,研究工作成績突出,取得較好的經濟社會效益;申報的項目應具有國際或國內先進水平,能產生明顯經濟社會效益。
三、選拔條件
(一)基礎條件
1.申報單位重視人才工作,具有人才群體優勢,并已形成一定規模的人才梯隊;具有人才培養實施規劃,具備相應的人才匹配資金,申報人選為本單位重點人才培養對象;具備實施該項目的人才、儀器設備、實驗室、研發基地和其他基本條件。
同一單位申報相同學科(一級學科)的高層次人才和創新人才團隊項目總數一般不超過3個。
2.申報項目應是在行業(產業)領域內科技含量高、帶動能力強、成果易于轉化、有良好的發展前景、預期經濟和社會效益好的項目。項目實施周期一般為3年。省外、海外高層次人才申報的項目,應與省內的合作單位簽訂期限不低于項目實施周期的工作、服務或項目合作協議。
同一項目已獲得國家、省有關部門立項資助的,不再列入“六大人才高峰”資助范圍。
3.申報人及團隊成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科研作風和科學、求實、團結、協作的精神。
每個申報人只能選報一項,不能兼報高層次人才項目和創新人才團隊項目。已入選過“六大人才高峰”培養對象,培養周期已滿,目前已結項人員,如承擔新的應用性、創新性項目的,經所在市或省行業主管部門審核推薦,特別優秀的,可再按規定程序申報一次高層次人才項目或創新人才團隊項目。
(二)分類條件
1.高層次人才項目:
(1)項目負責人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高技能人才應具備高級技師職業資格。
(2)項目負責人的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1971年1月1日后出生),承擔過重大科研項目,并取得較高水平研究成果的,年齡可適當放寬。
2.創新人才團隊項目:
(1)團隊帶頭人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或正高職稱,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66年1月1日后出生)。從事過國際、國內有影響的重大研究項目,取得同行公認創新性成果,擁有先進水平的發明專利或自主知識產權的,可放寬至55周歲(1961年1月1日后出生)。
團隊帶頭人為兩院院士、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以及國家千人計劃(含青年千人計劃)、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中科院百人計劃、江蘇省“雙創”計劃、江蘇省“333工程”第一、二層次培養對象等國家和省部級重要人才工程入選者可優先申報。
(2)團隊成員應有長期合作關系和相對集中的研究方向,具有合理的專業結構和年齡結構。團隊核心成員人數一般不超過5人,并在培養周期內保持穩定。
(3)申報項目符合我省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方向,具有明確的創新目標和技術路線,具備突破關鍵技術、前沿學術問題的創新能力,擬開展的研究工作能產生創新成果。
3.符合以下條件的申報項目,在選拔時予以傾斜:
(1)項目申報人或團隊承擔國家、省重大科研項目、重點工程和重大建設項目的;
(2)申報單位為省“十三五”規劃中明確的“各地重大產業發展新平臺和載體”所屬單位的;
(3)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的項目申報創新人才團隊項目的。
四、項目資助
2016年“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計劃擬選拔高層次人才項目和創新人才團隊項目600個左右。其中高層次人才項目570個左右,創新人才團隊項目30個左右。入選資助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所占比例一般不低于三分之二。省財政將對入選的高層次人才和創新人才團隊項目給予一定的資助,其中:A類高層次人才項目的資助金額為15萬元,B類高層次人才項目的資助金額為10萬元,C類高層次人才項目的資助金額為4萬元;創新人才團隊項目的資助金額為20萬元。
五、選拔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單位推薦(7月5日前)
申報者提出申請,經用人單位審核,并在本單位一定范圍內公示后,確定推薦人選,上報申報材料。
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的項目,可視具體情況,由企業或高校、科研機構申報,也可聯合申報。
(二)審核上報(7月15日前)
1.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所轄范圍單位(不含部省屬單位)材料的申報受理和審核推薦工作。非公有制企業材料的申報和審核推薦工作由所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
2.省行業主管部門負責部省屬單位材料的申報受理和審核推薦工作。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審核申報材料,經審核通過的材料,統一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三)材料復審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
(四)專家評審
組建專家評審委員會,依據規范程序對申報的高層次人才項目和創新人才團隊項目進行集中評審。
(五)擬定資助方案
依據專家評審委員會的評審結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會同省財政廳,在當年預算安排額度內,擬定項目資助方案。
(六)公示并組織實施
對擬資助項目在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根據公示結果,實施“六大人才高峰”第十三批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計劃,并報省政府和省人才工作領導小組。
六、材料報送
申報單位需提供的材料:
1.《“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申報表》(附件2)、《“六大人才高峰”創新人才團隊選拔培養申報表》(附件3);
2.項目實施方案和可行性報告;
3.單位對申報人或人才團隊的培養計劃和支持措施;
4.項目負責人或團隊帶頭人參與過的項目研究、開發及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證明材料;
5.項目負責人或團隊帶頭人及團隊成員學術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包括個人學歷、職稱、培訓、獎勵、聘書等有關證書復印件,并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6.項目負責人或團隊帶頭人曾受到過“六大人才高峰”計劃資助的,需提供原資助項目的結項及成果材料;
7.項目申報人或團隊承擔的國家、省重大科研項目、重點工程和重大建設項目的相關證明材料;
8.申報單位屬于省“十三五”規劃確定的“各地重大產業發展新平臺和載體”的相關證明材料;
9.項目負責人、團隊帶頭人及團隊核心成員為申報單位引進省外、海外高層次人才的,需提供與申報單位簽訂的工作、服務或項目合作協議;
10.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合作的申報項目,需提供申報單位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相關證明材料;
11.單位推薦申報“六大人才高峰”人選公示材料;
12.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13.《“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和創新人才團隊選拔培養申報匯總表》(附件4);
14.其他有關材料。
以上所有申報材料均一式一份,其中材料1、11、12單獨放檔案袋內,材料1須提交電子版;2~10、14等申報支撐材料裝訂成冊后,統一裝入檔案袋,檔案袋貼上封面(見附件1);材料13須A3紙打印同時提交Excel電子版,由各申報單位報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申報材料不再退還,請自備底稿。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需報送的材料:各單位的申報材料(含電子版),匯總的《“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和創新人才團隊選拔培養申報匯總表》(A3紙打印,同時提交Excel電子版)。
申報表格可從江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載。
七、有關要求
(一)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工作,加強項目申報的組織領導,嚴格申報條件和程序,認真核查申報材料,切實把好質量關。
(二)各地和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網絡等途徑,廣泛宣傳,積極做好申報宣傳工作,及時將申報工作通知到相關單位及個人。
(三)各申報單位和申報人對所提交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申報材料須實事求是,內容準確完整。對弄虛作假騙取資助經費的,經查實后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應用信用信息的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處理。
入選“六大人才高峰”培養計劃的高層次人才項目和創新人才團隊項目的所在單位,應制定包括資金在內的保障計劃,確保項目的順利實施。
(四)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請于7月15日前完成材料報送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和創新人才團隊選拔培養申報材料封面
2.“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選拔培養申報表
3.“六大人才高峰”創新人才團隊選拔培養申報表
4.“六大人才高峰”高層次人才和創新人才團隊選拔培養申報匯總表
5.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及省有關行業部門聯系方式
6.省級財政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信用承諾書
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財政廳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