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知發〔2016〕101號
各省轄市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部署,為認真做好我省2016年度知識產權專業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報送評審材料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我省企業、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不含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中從事知識產權工作,2015年底在職在崗,且符合我省知識產權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要求的人員;
(二)與用人單位訂立聘用合同,現仍從事知識產權工作且符合我省知識產權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要求的離、退休人員,但其所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僅作為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和能力的體現,不作為改變其離、退休工資福利等各項待遇的依據。
二、申報條件
申報人應符合《江蘇省知識產權專業高級工程師、工程師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辦〔2006〕12號)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報送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人應填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可從省知識產權局網站http://www.jsip.gov.cn/ggfw/xzzx/200907/t20090703_36181.html下載)一式3份,用16開紙雙面打印并裝訂;
(二)申報人應填寫《2016年度江蘇省知識產權專業 級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一式18份(見附件1,請一律用A3紙打印,可復?。?/span>
(三)申報人應提供近期免冠小兩寸正面彩照1張(背面請用圓珠筆寫上本人所在單位、姓名);
(四)申報人應提供有關證書、證明材料。凡復印件均須經省轄市知識產權局或有關廳(局、集團)職稱辦(人事部門)審核原件,由核驗人在復印件上簽字并加蓋單位的公章方有效。具體材料如下:
1.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2.現有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及聘書復印件;
3.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合格證書或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計算機專業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復印件(只裝訂復印件);
4.江蘇省知識產權工程師培訓結業證書復印件;
5.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及有關接受業務培訓、學習等方面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6.主要業績成果證明、獲獎證書復印件。證明材料應體現本人從事知識產權工作的能力和業績:包括個人獲獎證書(集體獲獎證書,應提供本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個人項目或集體項目成果鑒定材料(集體項目鑒定材料,應提供本人在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說明),對重大項目和關鍵技術問題的總結、分析、報告,技術標準和技術文件的編寫、發布、實施,撰寫的專利申請文件及授權情況等;
(五)申報人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和工作經歷;
(六)申報人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已發表或會議交流的全部或有代表性的專業著作、專業論文以及技術報告等復印件;
(七)申報人任期內(近5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
(八)申報人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公示證明(原件)。
以上報送的材料除前三項外,其他材料均須按下列要求分三冊裝訂,材料袋和各分冊要有完好的封面目錄(見附件3、附件4)。
第一分冊: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和工作經歷情況;
第二分冊:各類證明材料,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聘書、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考核合格證書或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信息化素質培訓考核合格證書、知識產權工程師培訓結業證書、繼續教育證書及參加培訓學習的證明、年度考核表、公示證明順序排列;
第三分冊:論文著作和業績成果證明。包括專業著作、專業論文,各類成果獲獎證書、成果鑒定書、研究報告、分析報告、專利文件等有關證明材料。
四、申報程序
(一)各省轄市知識產權局組織擬申報人學習資格條件和報送材料要求,指導申報人員準備材料;
(二)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人,可向本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提出申請,提供相關申報材料,并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三)單位人事(或職稱)部門接到申請后,應對照條件對申報人提交的材料及基本情況進行初步審核,按本單位申報職稱評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決定是否同意推薦,并將申報材料進行公示,出具公示證明和其他相關證明;
(四)申報材料報省轄市知識產權局審核。省轄市知識產權局對轄區內申報人的材料進行審核和匯總,在相應表格上蓋章(證書和證明材料的復印件經與原件核驗后,在復印件上簽字并加蓋公章),填制《2016年度江蘇省知識產權專業 級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情況一覽表》(見附件2);
(五)各省轄市知識產權局將所有申報材料報市職稱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出具委托評審函,并將通過市職稱主管部門審核的申報材料在規定時間內報省知識產權局宣傳教育處,同時提供電子文檔。已成立中評委的南京、無錫、蘇州、揚州、泰州五市,只需報送高級職稱申報材料;
(六)有主管部門的省級單位應將申報材料上報省級主管單位的人事(職稱)部門,主管部門審查材料的真實性和完備性并出具委托函,填制《2016年度江蘇省知識產權專業 級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情況一覽表》,報省知識產權局宣傳教育處。
五、注意事項
(一)申報人應在技術工作總結中主要對從事知識產權工作以來情況進行總結。一般包括基本狀況、開展知識產權工作經歷、取得業績成果、獲得榮譽、今后努力方向等。
(二)申報人的現職稱任職年限計算及報送的論文、論著、獲獎項目等資料的計算時間,統一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在此時點之后完成的成果資料不作為本次職稱評審的依據。
(三)所有申報材料必須經所在單位審核公示(提供公示證明),所在縣、市職稱主管部門審核或省直單位人事(職稱)部門審核同意。
(四)評審費、面試答辯及論文鑒定費按照省物價局蘇價費函〔2002〕62號文件精神執行,標準為:高級職稱500元/人、中級職稱300元/人。
(五)相關附件材料可從江蘇省知識產權局網站通知公告欄下載(網址:www.jsip.gov.cn)。
六、有關要求
(一)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知識產權專業技術資格申報工作,認真組織,廣泛宣傳,主動服務。并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核和報送工作。
(二)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為2016年9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各單位報送評審材料時應一并提交匯總的《2016年度江蘇省知識產權專業 級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情況一覽表》及該表電子文檔、評審材料、評審費,以及市或有關廳(局、集團)職稱辦(人事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
(三)除南京、無錫、蘇州、揚州、泰州五市,其它市今年的中級職稱評審工作仍由省知識產權局組織實施。
附件: 1.2016年度江蘇省知識產權專業 級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情況簡介表
2.2016年度江蘇省知識產權專業_級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情況一覽表
3.材料袋封面樣式
4.分冊目錄樣式
江蘇省知識產權局
2016年6月 日
(聯系人:江蘇省知識產權局宣傳教育處 黃紅?。浑娫挘?/span>025-83279966;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號機械大廈21層,郵編:210008;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