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第三批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
示范項目申報篩選工作的通知
財金函[2016]4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教育廳(局)、科學技術廳(局)、民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國土資源廳(局)、環境保護廳(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設、市政、市容、園林主管部門)、交通運輸廳(局、委)、水利廳(局)、農業廳(局)、商務廳(局)、文化廳(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體育局、林業局、旅游局、能源局、鐵路監督管理局、民用航空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環保局)、交通局、水利局、農業局、商務局、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關于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要求,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以下簡稱 PPP)模式,扎實推進PPP項目示范工作,助推更多PPP項目落地實施,充分發揮PPP在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等方面的積極作用,財政部會同行業部委聯合啟動第三批PPP示范項目申報篩選工作?,F通知如下:
一、組織開展示范項目申報篩選工作的目的和重點。第三批PPP示范項目申報篩選工作由財政部與相關行業部委橫向聯合開展。項目申報篩選注重與我國“十三五”期間重大問題、重點項目有機銜接,鼓勵行業破冰、區域集群和模式創新,推動實現行業引領、區域帶動和創新示范效應。通過優化申報篩選方式,公開評審標準,進一步提升示范項目申報篩選的全面性、科學性和時效性,實現從財政部示范到全國示范的升級。
二、示范項目申報條件。申報示范項目應具備相應基本條件:一是項目屬于能源、交通運輸、市政公用、水利、環境保護、農業、林業、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適宜采用PPP模式的公共服務領域。二是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新建項目應已按規定程序做好立項、可行性論證等項目前期工作。三是合作期限原則上不低于10年。四是對采用建設-移交(BT)方式的項目,通過保底承諾、回購安排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的項目,將不予受理。具體申報篩選標準參見附件1。
三、示范項目申報程序。地方項目由各級財政部門會同本級行業部門聯合組織初選,通過初選的項目由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匯總,經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線上填報并書面上報財政部,同時抄報相關行業部委。中央部委項目由相關行業部委提交財政部匯總,財政部PPP中心代為線上填報。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網址為 http://www.cpppc.org/,輸入此前為各級財政部門統一配置的用戶名、密碼即可登錄系統。財政部PPP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PPP中心對申報項目進行匯總和形式審查,形成備選項目清單,作為項目評審對象。
四、示范項目評審。為兼顧評審的專業性和時效性,將組織專家通過全國PPP綜合信息平臺進行線上集中封閉評審,按照行業領域分為五組:一是交通運輸,包括公路、橋梁隧道、鐵路、民航、水運、公交系統、物流系統等。二是市政公用事業,包括軌道交通、停車場、地下綜合管廊、海綿城市建設、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市政路橋、供水、排水及污水處理、供氣、供熱、供電、園林綠化、垃圾處理、農村污水垃圾治理等。三是綜合開發,包括城鎮綜合開發、環境綜合治理、保障性安居工程、智慧城市等。四是農林水利與環境保護,包括農業、林業、水利領域的基礎設施建設;大氣、水、土壤等環境污染防治;濕地、森林、海洋等生態保護等。五是社會事業與其他,包括教育、科技、文化、旅游、醫療衛生、養老、體育等領域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
五、示范項目評審專家組成。評審專家采取各部門推薦與PPP專家庫隨機抽取相結合的方式選定:每個專家組由7名專家組成,其中行業部委商財政部相關支出司局推薦3名行業專家、財政部金融司(或PPP中心)推薦1名業務專家,財政部條法司推薦1名法律專家;通過PPP專家庫隨機抽取選定1名財務專家和1名咨詢專家。
六、示范項目申報篩選時間安排。2016 年7月25日前,提交示范項目申報材料,逾期不再受理。7月底前,形成備選項目清單和項目評審工作方案。8月初,組織開展項目評審。8月上旬,完成項目評審,按照項目最終評分由高到低的順序,綜合行業、類型、地區分布形成示范項目名單,由財政部聯合相關行業部委統一發布。
七、示范項目申報篩選工作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認真組織項目申報工作,嚴格篩選申報項目,每個省市申報項目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0個。省級財政部門及相關行業部委應書面提交項目申報清單并附申報材料電子版光盤(見附件2和3,下載網址:http://jrs.mof.gov.cn/ppp/)。對未按要求提交完整申報材料的,不列入備選項目清單。
八、其他。財政部將會同相關行業部委對示范項目提供必要的業務指導和技術支持,認真落實以獎代補措施,推動示范項目順利實施。對入選的示范項目,將適時對外公布申報材料。
聯系人及電話:財政部金融司 張 帆 010-68551078
PPP中心 劉寶軍 010-88659280
財政部 教育部 科技部 民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土資源部
環境保護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農業部 商務部
文化部 衛生計生委 國家體育總局 國家林業局 國家旅游局
國家能源局 國家鐵路局 中國民用航空局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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