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發展改革委 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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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6-06-14 字號:〖大 中 小〗 |
各轄區發改(經發)局(委)、財政局,市有關單位: 根據《常州市市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常發改〔2016〕120號)、《2016年常州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工作要點》(常政辦發〔2016〕26號)、《市政府關于加快常州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發展的意見》(常政發〔2015〕77號)和《市政府關于加快互聯網平臺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常政發〔2015〕158號)精神,現決定組織2016年常州市市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支持方式 (一)項目貸款貼息。列入2015和2016年度市級服務業重點項目,在市級重點建設的服務業集聚區范圍內、市級重點培育服務業優勢企業的服務業項目,以其在申報期(2015年1月1日-2016年5月31日)內所發生的500萬元以上銀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非商業地產)貸款為標準,給予不超過兩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補貼。項目貸款應為在申報期內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并已撥付到位的1年期以上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單個項目貼息額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二)政策兌現。對符合《市政府關于加快常州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發展的意見》(常政發〔2015〕77號)、《市政府關于互聯網平臺經濟發展的實施意見》(常政發〔2015〕158號)要求的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互聯網平臺經濟集聚區及平臺企業給予政策兌現。 (三)獎勵。對新認定的市級服務業優勢企業、市級制造業服務化示范企業,新評定市級重點物流企業,以及評定為年度市級十佳商務樓宇以及經認定的特色樓宇、產業樓宇給予財政獎勵。 (四)資金支持。對于全市服務業重點企業(包括制造業服務化重點企業)經營管理者、研發設計人員和高技能人才培訓給予資金支持。 (五)其他符合《常州市市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常發改〔2016〕120號)要求范圍內的事項。 二、申報條件、申報材料、申報程序和要求 (一)項目貸款貼息類 1、申報條件 (1)符合我市服務業發展總體規劃或其他專項規劃。 (2)符合《江蘇省現代服務業產業指導目錄》。 (3)項目按有關規定完成審批、核準或備案,建設或實施條件已經落實,申報主體、建設主體和貸款方一致。 (4)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建設或實施單位主要以企業為主體,應符合以下要求: 1)企業在常州市市區范圍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實行現代企業制度。企業工商注冊登記在一年以上。 2)具備健全的內部管理體系和財務制度,獨立核算,依法經營,并在常州地區納稅。 3)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較高的資信等級和良好的信用記錄,有一定的資金籌措能力。 4)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紀錄或其他不良紀錄,無拖欠其他財政性資金。 2、申報材料 (1)2016年度常州市市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詳見附件1)。 (2)市級政府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市級項目填寫“市級申報項目”承諾責任書(見附件2-1),轄區項目填寫“轄區申報項目”承諾責任書(見附件2-2),相關表式請至常州市財政局網站“下載中心”下載。 (3)專項資金申請報告。包含申報單位基本情況、項目建設情況及實施進度以及經濟和社會效果分析等。 (4)項目貸款明細表、貸款協議或合同、資金撥付證明、銀行結息單等(復印件由承貸銀行加蓋公章和騎縫章)。 (5)附件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項目的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復印件,施工許可證(或施工合同)、土地證復印件。 3)經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4)重點集聚區范圍內的項目,需轄區發改部門(或集聚區管理機構)出具項目所在地證明文件。 5)其它與項目相關的佐證材料。 3、申報程序和要求 (1)申報 書面申報與網上申報同時進行,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建設或實施單位向轄區發改報送材料,按上述第2條“申報材料”中所列順序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報送所在轄區發改和財政部門審核,并將所有申報材料掃描成pdf電子文件一并提交。同時在“常州市政府支持企業發展項目管理系統”中注冊申報(網址:http://qyfz.czfb.gov.cn/zfzcxmgl/employee_toIndexJsp.do)。市屬的項目建設或實施單位直接向市發改委、市財政局申報。 (2)初審 各轄區發改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按《常州市市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常財規〔2016〕120號)要求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條件、申報材料及相關附件原件等進行初審。對通過初審的項目出具審核意見,按市級服務業重點項目、市級重點建設服務業集聚區、市級重點培育服務業優勢企業的服務業項目分類匯總,聯合行文報送市發改委、市財政局。 (3)復核 市發改委會同市財政局等負責項目申報材料復核,材料不齊全的項目復核一律不通過,不再補充材料。市發改委將對材料真實性開展不定期檢查,一經發現弄虛作假,視情節輕重,取消該地區一定時期各項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資格。 (4)評審 市發改委和市財政局對通過復核的項目將委托第三方機構組織專家評審。 (5)申報截止日期:2016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6)聯系人:市發改委岳玉軍、王鵬,聯系電話:85681089;市財政局張秀娣、蔣耀中,聯系電話:85681838,85681839。 (二)政策兌現、獎勵類的認定評審另行通知,依據認定辦法和評審結果給予政策兌現和獎勵。
附件:1.2016年度常州市市級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uploadfile/fgw/2016/0614/20160614170048_72694.xls 2.市級政府專項資金申請使用全過程承諾責任書/uploadfile/fgw/2016/0614/20160614170025_58608.doc
常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常州市財政局 2016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