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 2016年度江蘇省高校自然科學研究 重大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普通高等學校: 根據工作安排,現將2016年度高校自然科學研究重大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項目主要面向省、市屬普通本科高校,依托部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包括國家重點實驗室、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省部共建教育部重點實驗室,省教育廳立項建設的國家重點實驗室培育建設點、省高校重點實驗室、省高校重點建設實驗室)申報。 二、立項目的 項目主要支持解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科學技術問題和有關學科發展前沿問題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同時培育一批國家重大基礎研究項目。項目研究周期一般為3年。 三、項目經費 按照完善高校預算撥款制度要求,進一步落實和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省財政將新增教育經費主要用于提高生均撥款,本項目所需經費采取省立校助方式,由承擔高校在提高標準的生均撥款中解決。項目分為A類和B類兩類,其中A類項目學校投入不低于30萬元、B類項目學校投入不低于15萬元。申報高校須作出經費投入承諾。 四、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項目應緊密圍繞國家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及其研究方向,準確把握科技發展趨勢,切實結合自身優勢和研究基礎。項目須圍繞新能源、新材料、生物技術及新醫藥、節能環保、新一代信息技術和軟件、物聯網和云計算、高端裝備制造、新能源汽車、智能電網、海洋工程裝備、現代農業、沿海開發、文化產業和民生科技等重點領域申報。 (二)項目應符合《江蘇省普通高校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規定。項目主要研究內容應與重點實驗室研究方向一致。項目負責人應為重點實驗室固定人員,具有教授或取得博士學位的副教授專業技術職稱,年齡一般不超過55周歲。 (三)項目應具有較好的研究基礎,明確的研究方向,并具有創新性或應用前景,提交成果應具有可考核性。項目預期成果應能申請具有重要應用價值的發明專利、建立有關應用模型、在SCI源具有高影響因子的核心期刊上發表高水平論文,能夠獲得國家、省重大基礎研究項目資助。 (四)各高校應合理統籌整合相關科技資源,組織精干力量形成項目組,促進學科交叉與融合,鼓勵與高校院所聯合申報。 (五)實行限額申報方式,每個重點實驗室限報1項。 五、申報程序和材料 (一)學校推薦。各高校相關要求組織申報,指導項目負責人填報《江蘇省高校自然科學研究重大項目申報書(2016年度)》(附件1),對項目負責人申報資格、申報書內容進行初審和初評,確定推薦申報項目,匯總填報《2016年度江蘇省高校自然科學研究重大項目申報匯總表》(附件2)。不直接受理個人申報。 (二)網上申報。項目負責人登錄江蘇省高校自然科學研究項目管理系統,填報項目基本信息,上傳項目申報書和附件電子版(均為PDF格式);所在高校審核后,按照申報限額集中推薦。按照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要求,請各高校科技管理部門登錄江蘇省教育廳行政權力網上辦事大廳,集中上傳項目申報書和申報匯總表電子版。各高校科技管理部門須對項目申報書、項目管理系統填報內容及上傳項目、行政權力網上辦事大廳上傳項目,逐項進行認真審查并確保一致,并于4月5日前完成網上申報工作。逾期項目管理系統和行政權力網上辦事大廳將關閉。 (三)材料報送。網上申報成功后,各高校科技管理部門于4月7日至8日集中報送紙質申報材料(項目申報書一式5份,含附件,A4紙雙面打印;項目申報匯總表1份)。 六、其他事項 省教育廳將對各高校申報的紙質項目材料和網上申報項目集中進行形式審查,對通過形式審查的項目材料提交專家評審,經專家評審、省教育廳審定和公示,確定立項項目。 省教育廳科技與產業處聯系人:張海珠,電話:025-83335545,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號,郵編:210024。
附件:1.江蘇省高校自然科學研究重大項目申報書(2016年度) 2.2016年度江蘇省高校自然科學研究重大項目申報匯總表
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6年3月10日 |
相關附件: |
附件1 江蘇省高校自然科學研究重大項目申報書(2016年度) |
附件2 2016年度江蘇省高校自然科學研究重大項目申報匯總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