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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6-03-14 來源:常州日報 字號:〖大 中 小〗 |
2016年常州市市長質量獎申報工作3月18日啟動。 市長質量獎是市政府在質量管理方面設立的最高榮譽獎項,授予我市實施卓越績效管理、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一般每年控制在5個左右,可以空缺。 據市質量強市推進辦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的申報條件有6大項: 一是在常州市范圍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正常運營5年以上。 二是符合國家、省和我市產業、質量、環保、安全和財稅等政策,依法取得相應資質。 三是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或其他國際通行管理體系認證,有效運行3年以上,或有效推廣應用卓越績效管理模式3年以上。 四是具有卓越的經營業績和社會貢獻,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申報組織的主要經濟、技術、科研、安全、能耗和質量等指標位于同行業領先地位;從事公益性業務的申報組織,其社會貢獻位于同行前列。 五是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誠信記錄和社會聲譽,近3年無較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事故,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屬于申報組織自身責任引起的質量異議、索賠和退貨,無國家、省或市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記錄,無重大勞動保障失信記錄,無其他違法違規記錄;有產品出口境外的,出口產品質量長期穩定,在國際市場上有良好的質量信譽,無由于企業主要責任引起的出口產品遭國外退貨、索賠或被國外政府通報,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率達到100%。 六是依法應當具備的其他條件。 另據了解,以集團名義申報市長質量獎的,集團總部必須符合上述6項條件。每個申報組織的主導產品或服務應獲得省、市名牌稱號(特殊行業或產品除外);建筑施工企業近3年內應獲得魯班獎或國家優質工程獎或詹天佑獎或省優質工程“揚子杯”獎。 |